《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全文发布!

2022-03-18 00:00:00

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省委省政府印发《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全文如下:


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省,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质量引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知识产权理论、制度、文化创新,塑造知识产权发展新优势,将知识产权融入高质量发展全过程,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


——法治保障,强化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优化服务,促进运用。健全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构筑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催生高价值知识产权,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模式,将知识产权融入重点规划、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系统治理效能。


——加强合作,扩大开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机制,持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服务更加优化、运用成效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32件,商标有效注册量20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3.17万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超过300家,专利质押登记融资金额达到50亿元(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到2035年,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方式更加精细,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创业作用充分发挥,形成创造涌现、保护严格、运用高效、服务优良、开放深入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构建面向现代化建设的知识产权制度


(四)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发明专利产出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以敦煌文化为代表的甘肃传统文化、传统知识保护办法,完善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修订《河西走廊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健全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知识产权保护绩效指标。


(五)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会商机制,在提升知识产权发展基础能力、培育高端知识产权人才、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职能设置,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管理效能。建立知识产权定向帮扶机制,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商标品牌培育、版权社会服务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建立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六)完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建立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助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探索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和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推我省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三、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七)健全司法保护体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形成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审判基础、体制机制和智慧法院建设,发挥兰州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功能。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支持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监察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推动重大案件公开审理,定期发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八)健全行政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行政保护作用,形成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提升执法监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衔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和群体侵权行为。支持有条件的市(州)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充分发挥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打造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向基层延伸。


(九)健全协同保护体系。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实现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公示力度,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加强对在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支持和监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


四、构建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


(十)建立健全以质取胜的创造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发挥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在主要技术领域和文学艺术领域创造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知识产权。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直通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对接开发和转化专利技术。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把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作为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振兴河西走廊国家玉米制种基地,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新品种,完善玉米制种信息监管平台、种子质量检验平台和技术标准体系。


(十一)建立健全转化高效的运行机制。推进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等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鼓励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广泛应用。支持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领域组建知识产权联盟,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培育、标准制定等有效融合。深化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推动兰州、酒泉、白银、张掖、定西、嘉峪关、庆阳等地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加大试点示范园区、优势示范企业、试点示范高校培育力度。深入开展版权示范创建,推出一批省级、国家级版权示范单位、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水平。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推动知识产权运用转化。


(十二)建立健全品牌集群的培育机制。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传承发展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大力培育特色农产品和文旅产业商标品牌,支持“甘味”“陇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开展商标品牌公益宣传和名优品牌产品推介活动,发布商标品牌发展指数和区域公用品牌目录。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建立全省优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源目录,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提高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三)建立健全要素集聚的运营机制。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打造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和运营平台。拓宽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业开发区(园区)设立科技支行。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激发企业加大创新和研发投入。加快培育文化创意、时尚、软件、影视及融媒体等领域的核心版权和精品版权,健全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推动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创新运营模式和运行机制,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转化园,吸引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入驻运用转化高价值知识产权。


(十四)创新互促共进的协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区域协作,促进保护联动、信息互通、经验分享、合作共赢。推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培育和布局高价值专利。深化政银保合作,共享专利、商标、版权等数据信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发现、资产评估、企业筛选、风险评价和质物处置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丰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产品。


五、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五)加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图书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等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重要网点建设。鼓励市(州)发展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及各类产业开发园区、试验示范区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创新创业。


(十六)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明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范围,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服务共享融合。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


(十七)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和利用,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信息加工和服务机制。建设集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为一体的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共享,处理好数据开放与数据隐私保护的关系,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我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能力。推进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信息化工程建设和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


(十八)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类分级评价体系,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监管,运用“互联网+”技术实施智慧监管、动态监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环境。


六、营造发展氛围浓厚的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


(十九)厚植知识产权文化底蕴。弘扬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培养公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弘扬创新文化、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把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纳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内容。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积极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


(二十)构筑知识产权传播矩阵。搭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传播平台,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打造知识产权专题栏目和宣传品牌。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保护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品牌日、中国专利周、科技活动周等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支持知识产权新型智库或研究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理论和政策研究,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宣传、政策咨询等功能。


(二十一)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培育知识产权全链条人才。依托高校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引进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纳入全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和“陇原人才服务卡”发放范围。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交流协作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对口帮扶。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加大重点人才项目支持。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公务员网络培训课程。


(二十二)扩大知识产权对外开放。完善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务实合作。支持海外发明专利申请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推动更多甘肃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清单,做好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清单产品保护。优化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推动形成更多标准必要专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涉外防控体系,形成高效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深化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高峰论坛机制,举办或承办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论坛、研讨会和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展等,学习交流先进经验,宣传展示甘肃知识产权成就。


七、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十四)加强条件保障。完善省级和市县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本纲要实施工作的支持。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和开发园区增加知识产权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优化结构、整合资源、突出重点,保障任务落实。


(二十五)加强奖励激励。对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做好省专利奖评审工作,发挥激励创新、示范引导作用。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十六)加强考核评估。健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本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持续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强化纲要实施保障措施,完善第三方评价制度。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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